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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養動物擾鄰 將入宅並強制託管

都會區公寓密集,不過有些愛護動物人士在自宅飼養大量貓狗引起鄰居投訴,也關起大門不與鄰居溝通。北市府將修法相關法令,若情況過於嚴重,將入宅並強制執行託管動物。
北市八德路延吉公寓2樓住戶許小姐,在家飼養20多隻小動物惡臭撲鼻,引起鄰居抗議。市議員張茂楠昨早前往會勘,住戶許小姐不滿阻擋人員入宅,且在家門口大罵「議員不要來這裡作秀」,並稱養這麼多貓狗是基於愛動物。最後眾人不得其門而入。

張茂楠說,北市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長從民國99年至今年初,已對許小姐開出83張罰單,總罰款金額達31萬7千多元,她不理也沒繳錢。台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峯說,一周內會請環保局移送行政執行處,催繳罰款改善。

其他住戶則抱怨,許小姐養貓狗已20多年,對鄰居形同噩夢,只要經過2樓就會引起狗吠,公寓大樓瀰漫尿騷味、環境髒亂引來蟑螂、螞蟻,有些小孩子還得了誘發性氣喘,不敢在公共空間活動。

嚴一峯說,動保處人員將會同動保團體入宅會勘,了解許小姐是否虐待動物,也會勸說將動物交付收容或由他人認養。依現行法令,除非動物遇緊急救援狀況,動物救援隊及警方才能入宅並將動物強制執行。

嚴一峯說,市府將修訂「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」,可在情況嚴重時,入宅強制執行託管小動物。不過,動保法精神是保護動物非保護人權,能否增加授權,動保處仍須與法律專家討論。

若「此路不通」,動保處則計畫與環保署討論在「空氣汙染防制法」修法增列動物強制執行標準。

他說,有些民眾愛護動物的方法讓鄰居困擾,也有強迫行為傾向,以國外定義來說是「動物蒐集者(癖)」;若人狗照顧比例懸殊也會影響動物健康,新加坡法令即規範每人最多照顧4隻動物。 記者郭安家/台北報導

轉載自《HiNet房地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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